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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有一种一种叫一种
韵语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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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造假还是能一下子就被戳穿的。

2008-2-19 13:54:46 顶部
韵语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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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必须要自己反着看问题:理想主义者便是虚无主义者;虚无主义者往往成了实干家。-----这条理论也适用于某些人的从网络生活过渡到现实生活的真实状态。

该帖子于2008-2-23 13:23:18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2-23 13:21:16 顶部
韵语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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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摊上的好书:

 

这个精灵:


碎嘴子,笛卡尔:



绷上蚕丝才叫琴:



王国维,他能服谁:



王国维,他还能服谁:



他的局限,只在于他只能活在那个世纪:



挺好的说明文集子:



不流行的才是好书:



尤其是语文教育领域,最缺少这个,都胡吵吵啥,我们又不是不懂:



缜密,每个字值五块钱:



还没看:



我们等着看,看谁传世最久:



“三分假,七分实”老蔡的批语一绝,165块钱的好货:



“嚼”舌头的书:



哀伤的是,那么多的智慧,后来的人怎么都能明白:



继续哀伤:


不认识的字够多:


“群畜”,不给他们用上法制是不行的:



对联子的时候,谁要是再拿着他的古音查询网页评判我的水平,我就问他,你读出音儿来我听听:


仍旧说他编排有问题,最起码书名有些问题:


人们怎么能鼓捣出这么多东西来,造物愈多,离本性愈远:



大眼光,狠方法:




该帖子于2008-3-4 19:33:22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3-4 19:03:46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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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谁也没闲着,我也读了点书。
2008-3-4 19:05:00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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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何清涟:

拿人权说事,就要列举有违人权的具体事例和不合乎人权的规章制度有哪些。其次,还要证明,按照不违人权的规则办中国的事,是不是能够比现状所产生的效果好很多。如果不是好很多,那就保持现状,一点一点来,不能因为奥运会,因为奥运会帐幕下的人权问题,拿自己个当“外孙子”,听人摆来弄去。

中国人多,国际关系、国际形势还不是对我们很有利,又没有很完备的各领域的规章(不是定不出来,是定出来具体实施存在很多问题),没有整体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充分给予不成比例的人权,最后武装的便是暴民。

有时候,说理是一码事,按照这个说出来的理办起事来又是一码事。如若不然,世界早大同了。

我先表个态,只要为了国家强盛,只要能使国家悍立世界(看其目的是不是为了“强盛”,悍立“的一个标准就是,是不是以不妥协为长远国策了),我愿意先当几十年当的奴才,不丢人。

“要人权!”------喊着容易,真要是全给了你,你会使吗?-------穷人发大财,没来得及享受,先傻一半儿。

 

http://bbs.eduol.cn/2008-3/5/12172916269.html

该帖子于2008-3-5 22:04:21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3-5 22:01:19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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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衣兜里都应该养着一只柔弱的鸟。

2008-4-13 17:29:05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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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到新浪邮箱,QQ,腾讯网迷你首页等一些传媒都在为爱国出力,新浪邮箱里让签名说是要“护跑”如图:

还有号召捐赠的:



 






 

思敏力挺的:


家乐福的:





孔庆东的:

 

金晶现在的:



有点像那个十年了:即使是一家子人也要分清阶级表明立场,不管斗得多么惨烈,都要在之前声称自己是在保卫毛主席。

该帖子于2008-4-22 6:43:16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4-22 0:00:27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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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子于2008-5-18 23:54:42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17 10:22:51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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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子于2008-5-18 23:55:22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17 10:28:22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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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7 10:30:21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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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有句话叫:没病死不人.
2008-5-17 12:07:53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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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忠面对问题,是我们每个人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那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谴责是不可取的。

当道德与生命相冲突的时候,要我们每一个人在瞬间舍弃其一的时候,我相信,事后(我强调的是“事后”),对任何人都是惨痛的失去。有时候,被普遍否定或贬斥的,恰恰是我们大家如果面临那样的绝境的时候所宁可选择的(不信的话,以后大家还有的是机会去试试);有时候,被普遍肯定或褒扬的,恰恰是我们大家普遍做不到的。(不然,英雄如何成为英雄)-------------面对瞬间的生死抉择,面对专属于自己的生命,我鄙弃一切“事后”的道德谴责!尤其是超然于“事外”的道德谴责!

 

群聊记录:

韵语阳春 21:32:48
作为教师,如果在危难的时候,自己先脱离学生自救,该不该受到别人的谴责?别人有没有权力谴责?

泊游之间 21:34:39
真没办法
高原蓝天 21:35:24
因为你是老师是你生命代价的职责,你的身后还有那么多的幼小的生命!!
韵语阳春 21:35:40

韵语阳春 21:35:49
别人有没有权力谴责?
高原蓝天 21:36:14
难道你没听出来吗?
韵语阳春 21:36:42

韵语阳春 21:37:20
就说说这个话题
韵语阳春 21:38:17
也就是说,在那个危险下,宁可死
泊游之间 21:38:22
这年头做人可真难
韵语阳春 21:38:34
必须死

韵语阳春 21:39:35
谁有权利在自己活着的前提下谴责别人没有死?
韵语阳春 21:39:58
谁有这个权利?
泊游之间 21:41:19
你咋歇斯底里地
韵语阳春 21:41:34
我总自问自己这个问题
韵语阳春 21:42:19
我到那样的境地我能不能定立不动?
韵语阳春 21:43:07
如果人人都能把这个做得很好的话,烈士遍地都是了
 
韵语阳春 21:43:52
这次灾难,对我自己的生死观产生了冲击
泊游之间 21:44:38
叔想得可真多。我倒是被倪萍大姐感动得落泪了。
韵语阳春 21:45:33
感动的后续是冲动,冲动之后呢?总有冷静的那一天,冷静之后是不是对生死观就看开了呢?
泊游之间 21:46:55
我不想那么多,否则就成叔了。
韵语阳春 21:47:00
非典时期,不也是这样子?
韵语阳春 21:47:17
事后呢?人的境界如何?
韵语阳春 21:48:18
面对生死的时候,还能不能崇高?就如我们的那位护住孩子的老师?
泊游之间 21:49:17
反正就感动
韵语阳春 21:49:18
唉,脑袋木木的
泊游之间 21:49:19
其他不管
韵语阳春 21:53:34
这几天弄得我自己心情低落
泊游之间 21:53:41
你流泪了吗
泊游之间 21:53:50
看来你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韵语阳春 21:53:53
好像没有
泊游之间 21:54:06
 
韵语阳春 21:54:35
眼泪越多境界越高么?
泊游之间 21:55:04
当然不 我也只是流了一次
韵语阳春 21:55:57

韵语阳春 21:56:21
谁能拍着胸脯子说:我能坚守在废墟里,绝不逃生?
泊游之间 21:56:59
英雄都是进行时
韵语阳春 21:57:27
也就是说,事先说的都会被怀疑
泊游之间 21:58:05
天时地利人和
韵语阳春 21:58:22

韵语阳春 21:58:29
天时地利人和
泊游之间 22:00:38
阳春叔暑假来黄山万一遭遇台风该咋办
韵语阳春 22:00:40
孔庆东在百家讲坛上也讲到过:“我要是遇到敌人的严刑拷打,我怎么办”?
泊游之间 22:00:59
该咋办就咋办
韵语阳春 22:02:29
最后只能以一句调侃结束:要是真遇到敌人施美人计我该怎么办?
泊游之间 22:02:58
那你就率性吧





该帖子于2008-5-25 14:39:20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该帖子于2008-5-25 14:40:45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5 11:08:48 顶部
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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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语阳春 21:32:48
作为教师,如果在危难的时候,自己先脱离学生自救,该不该受到别人的谴责?别人有没有权力谴责?

------别的不说,先自责吧!

我的博客:绿色心情
http://space.k12.com.cn/index.php?uid-869465
我的阅读专贴:心灵的充盈缘自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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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顾问BBS 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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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5 17:35:24 顶部
韵语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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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梅香 于 2008-5-25 17:35:24 发表

韵语阳春 21:32:48
作为教师,如果在危难的时候,自己先脱离学生自救,该不该受到别人的谴责?别人有没有权力谴责?

------别的不说,先自责吧!

 

国外的一位新闻摄影记者,他抓拍了一幅老鹰啄食活生生的儿童的镜头,为此得了奖。事后,这位记者自责而死。

我们中国,我好像只听说过被谴责而死的幽魂,还没听说过因自责而死的义士。

所以,在这次瞬间的劫难之后,我倡导以道德的自责,我反对以道德责人。

战争之前,士兵需要的是宣誓,这样,如果士兵有畏死行为,便可以照誓言做事后的“宣判”。洪水,给了人们择取道德的心理准备时间,雪灾,留给了人们为此崇高的充裕的时间。地震则不同。

所以,如果非要以道德责人,这么几类人有权利行使谴责:1、牺牲的 2、在各行业领域做到了最后走而未牺牲的 3、第一时间,来自于全国各地的,此时仍旧在前方流血流汗的志愿者。

除此之外,我认可自责的人,但不想看到有人自责而死;我讨厌谴责,更鄙视把他人谴责而死的人。

眼泪不代表奋死,同情不等同于崇高。我们仍旧生活在安静环境下的人们,不能因为自己有了眼泪与同情,便认为自己已经是英雄了,这是危险的潜意识。

其实,那种谴责在突如其来的大灾面前的“当事人”的人,才恰恰是应该好好自责的人!

我们的媒体,更不能以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为平台,拷问任何一个行业的当事者(我说的是“当事者”)的道德,如果那样,所造成的结果,只能使全国范围内的这个领域的群体精神萎靡。

该帖子于2008-5-25 23:51:53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5 18:41:23 顶部
韵语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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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事后,任何一个受谴责的当事者或是局外者,都不应该以任何姿态和角度来作解释。例如前者是范美忠,后者是冯小刚。

他们的权利是沉默。因为突发的劫难过后,社会又回到了道德为前提认知。

《那一刻地动山摇》他满可以不必发表的。

该帖子于2008-5-25 22:08:15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5 21:55:09 顶部
luwengu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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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就看不懂?他发表了是证明什么呢?范老师表达了真实,那其他跟帖的人就不可以表达真实?舍己救人者当然不会在这里发表高论了,因为他们的行动已经诠释了一切.

        

坐看云起云落 卧听碧海潮生
2008-5-25 23:23:07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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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其他人就不可以表达真实的问题。

犹如范美忠老师先有“震时跑”的真实,然后才有了“震时跑”的真实后的真实表述一样,其他的人在表达自己真实的看法的时候,缺少了印证自己认识很真实的真实行动这一环节。

给大家一个机会,如今孤儿很多,自己可以领养一个孩子来印证自己的真实见解是真实的。这样,便可以加入谴责“当事者”的行列了。

如若做不到,我永远怀疑超然事外的谴责者有对“当事人”谴责的权利。

该帖子于2008-5-25 23:45:03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5 23:40:15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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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自己做不到也没有权利怀疑人家做不到,也不可以否认没有人做到.许多老师的行动事实上已经证明了一切,全国上下的救灾\捐款.......难道还要证明?

        社会如果失去了主流的价值标准,如果失去了道德的审判,你说会怎么样?

该帖子于2008-5-25 23:50:53被 luwenguess 编辑过

坐看云起云落 卧听碧海潮生
2008-5-25 23:49:20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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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泪水与生命同价,如果同情与性命等值,我们是不是还能为死难者慷慨地为之一恸?

我们能把“捐款”的方式与“捐命”的方式划等号么?

我也为那些临危而不乱的各行业的英雄们而感动,但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是,在事后,除了这些英雄们以外,哪个活着的人,有权利谴责或是要求,逃此一劫的另一个人应该在事发当时为了道德要“捐命”?

人们以什么名义认为自己可以责问“当事人”?人们以什么高度,在非人力所左右的事发当时,他的“不捐命”的行为,就理所应当该受到所处安全环境下的,其他人的唾弃?因为我们捐了款吗?

最低限度了,如果人们认为可以有权利唾弃这种前提下的“不捐命”的人,那么,就应该在现在,或是将来的某个时间,收养一个孤儿。如果这个建议使人们处于一个比较艰难的选择境地,那么,我相信,突如其来的大灾难加于我们头上的时候,我们最起码有百分之五十的逃逸冲动。

这个比例,应该与现如今的义愤姿态足以形成一个很可笑的反差。

 

 

该帖子于2008-5-26 0:17:10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6 0:02:15 顶部
luwengu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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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韵语阳春 于 2008-5-26 0:02:15 发表

如果泪水与生命同价,如果同情与性命等值,我们是不是还能为死难者慷慨地为之一恸?

我们能把“捐款”的方式与“捐命”的方式划等号么?

我也为那些临危而不乱的各行业的英雄们而自豪,但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是,在事后,除了这些英雄们以外,哪个活着的人,有权利谴责或是要求,逃此一劫的另一个人应该在事发当时“捐命”?

 

      没有应该与不应该,却有价值观的肯定与反思,你以为为自己的逃命大肆张扬而缺乏伦理的追问却是正常的吗?

坐看云起云落 卧听碧海潮生
2008-5-26 0:07:05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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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luwenguess 于 2008-5-26 0:07:05 发表

      没有应该与不应该,却有价值观的肯定与反思,你以为为自己的逃命大肆张扬而缺乏伦理的追问却是正常的吗?

 

我认为很不正常。

所以,楼上我已经表达过类似的意思:“不捐命”者,现如今应该沉默,范美忠和冯小刚都应该沉默。

范美忠老师的事后的解释,我认为是不应该用那种大肆的姿态来表现的,这种大肆不代表理直气壮,只能代表把“救命稻草”揪得很紧的缘故。

他们不能在事后参与解释,因为任何解释都会被人们认为那是为自己当时行为的辩解,他们即使有一万条理由来证明自己有理由,也还是会被人们认定为辩解。

所以,在事后的认识问题上,他们只能是一个事例,他们有解释的权力,但是不能频繁使用。

评说自有公道。

该帖子于2008-5-26 0:30:31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6 0:28:39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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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范美忠老师有一些交往关系的其他老师们,在这里不应该以调侃的语气缓和气氛,我认为这是生与死的严肃问题,我们有的是时间在论坛上“夸夸其谈”,但是,涉及到这个问题,哪个具备教师身份的人,敢保证今后不会因为这件事而挨鞭子?

不能说谴责当事人的人就是“一时冲动”,这样的态度保护不了任何人。

该帖子于2008-5-26 0:49:29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6 0:42:52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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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我怀疑,腾讯首页的范美忠,是不是因为它所表白的“真实”,而恰好充当了另外一些更应该被“谴责”的“跑人”的炮灰?弄不好两股战战的另外一些人此时悄然舒了一口气也未可知。

这幅图片上的老师不知道是谁,不知道她是不是党员,如果是,她应该是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她无愧誓言。

如果范美忠老师是被公正地“谴责”的话,我们无话可说,但是,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因为某些人的阴险,打算迫不及待地用范美忠这块石头激起千层浪,并趁乱保住自己的“命”,我们教师群体不答应。以前,我们这里的教育局长说过,教育行业,是其他各行业的“撒气筒”,这一点,我认同,而且我情愿,但是,我不愿意看到我们又成了某些人的“避雷针”!

范美忠老师接下去要迎接的一轮大潮,便是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的表彰大会。到那个时候,所有的咒骂与谴责,估计便不会是他一个人承担,很可能会蔓延到对整个教师群体的不信任。

这一帖我想说的是:该被谴责的,一个也跑不了!

 

 

 

 



 

该帖子于2008-5-26 1:38:55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该帖子于2008-5-26 1:42:01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6 1:11:44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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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韵语阳春 于 2008-5-26 1:11:44 发表

进而,我怀疑,腾讯首页的范美忠,是不是因为它所表白的“真实”,而恰好充当了另外一些更应该被“谴责”的“跑人”的炮灰?弄不好两股战战的另外一些人此时悄然舒了一口气也未可知。

这幅图片上的老师不知道是谁,不知道她是不是党员,如果是,她应该是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她无愧誓言。

如果范美忠老师是被公正地“谴责”的话,我们无话可说,但是,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因为某些人的阴险,打算迫不及待地用范美忠这块石头激起千层浪,并趁乱保住自己的“命”,我们教师群体不答应。以前,我们这里的教育局长说过,教育行业,是其他各行业的“撒气筒”,这一点,我认同,而且我情愿,但是,我不愿意看到我们又成了某些人的“避雷针”!

范美忠老师接下去要迎接的一轮大潮,便是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的表彰大会。到那个时候,所有的咒骂与谴责,估计便不会是他一个人承担,很可能会蔓延到对整个教师群体的不信任。

这一帖我想说的是:该被谴责的,一个也跑不了!

 

 

 

 



 

该帖子于2008-5-26 1:38:55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该帖子于2008-5-26 1:42:01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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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兄眼光犀利!这正是我们所担心的,因范的行及其后的言,可能导致社会对教师群体的整体怀疑!

2008-5-26 8:25:49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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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江上清风 于 2008-5-26 8:25:49 发表

这正是我们所担心的,因范的行及其后的言,可能导致社会对教师群体的整体怀疑!

 

其实,我们自己的教师群体在这里争论的越热闹,对那些早已身处险境的阴谋家来说,他们的境遇反倒越安稳了。

该帖子于2008-5-27 0:30:47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7 0:22:32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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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的个人发言记录整理:

1、我总有一个自己解不开的疑问,我们谴责一个人的最起码的前提是什么?

2、我认为应该是谴责者应该具备比被谴责者多出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先进,对吗?

3、而且,这种“先进”应该是被人们普遍认为是自己能做到的,而只是被谴责者没做到。例如:缺斤短两,体罚学生,坑蒙拐骗,这些人的道德操守当然有问题。

4、而且,谴责他们的人即使没有向别人证明自己一定不缺斤短两、一定不体罚学生、一定坑蒙拐骗机会,也不会让别人怀疑自己没有这个道德操守。因为,上述的不缺斤短两、一定不体罚学生、一定坑蒙拐骗的行为是能被所有的人普遍认可为,并普遍感到自己会做到的。

5、也就是说,当一个谴责者在谴责别人的时候,并被大多数人认可为他谴责得很正确的一个前提是:我们能比被谴责者做得好。即使我们没做,别人也会宁愿相信我们假使做了,一定会做得很合乎操守。

6、但是,这种“宁愿相信”是不是可以无限扩大到针对于一个人生死的操守上?

7、这里好像涉及到了一个是否有权利谴责的问题了。

8、是的,对缺斤短两,体罚学生,坑蒙拐骗的人,我们当然会批判,而且会批判得理直气壮,因为我们很容易就能做到不缺斤短两,不体罚学生,不坑蒙拐骗。

9、但是,我们同样很容易就能做到宁可选择死也要保持操守的程度么?

10、如果很容易做到,而且你发誓:“我一定能做到。”那么,你可以谴责没选择死的人。

11、如果你很幸运,跟本没处在那个瞬间择生死的遭遇中,那么,我们只有置身于假设的前提下考虑:你对那一瞬间的择生觅死会是一个什么态度?我们能不能坚定地说:我选择死。

12、如果你说不出:“我选择死。”那么,我们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另一条道路:“我选择活。”那么,在同样的思想境界里,我们的谴责的权力是谁赋予的?我们有什么理由证明,我们有权利谴责和我们同样选择活的人的道德有问题?

13、我感觉,对范的争论,应该守住一个前提:选择生或者选择死,没有这个前提,范当然是“千古罪人”。

14、人们总在追问范老师一个问题`,频繁地启发他:“假设楼被真的震塌了,你的学生被活活埋在废墟里,你心里不羞愧吗?”我们总在以这个追问追问着范老师。

15、但是,我们是不是感觉得到,追问总被单向地实施有失公平呢?我们是不是也要追问自己一次:如果我处在范氏的境遇里,我能不能做到一定不跑?(吓傻了除外)

 

这种检验,不是生活常态下的道德检验,这种检验,更不是只针对范老师一个人的道德甄别,残酷一点说:对范老师的谴责,其实就是对我们大家的共同谴责,只不过范老师替代我们表演了一次生死之速而已。因为,我们活着的人的绝大部分一定不会从容地选择死。

劫后余生,先前的谴责者们如果对范老师的表示理解,其实就是对我们自己的理解。也有人用“宽容”这个词,我认为不正确人。

 其实,这是明摆着的对自己的追问,很容易就会产生一个普遍认可的结论,但是,人们为什么不追问呢?我们能不能指着对方说:我们现在谴责的是你!所以你也就别把我们放到什么假设当中,因为我们质问的是你!--------这样很合理么?

该帖子于2008-5-27 23:05:03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该帖子于2008-5-27 23:07:39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7 22:56:27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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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千秋为什么能做到而别人做不到?

 

该帖子于2008-5-27 23:44:07被 韵语阳春 编辑过

2008-5-27 23:42:48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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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997年8月7日修订)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紧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2008-5-28 0:36:22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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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语阳春老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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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31 16:27:01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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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潮河老师
2008-5-31 18:32:19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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