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与学习
打下《与幼儿教师对话》中这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一方面让孩子的老师来揣摩、学习如何让自己的教育行为更加的具有教育意义,对孩子的长远发展有利;一方面也想给那些孩子的家长明白什么才是对孩子有利的教育行为。(等开学了,就将之张贴在家长园地里。一来让家长督促我们的教育行为,二来让家长理解我们的教育行为。)
案例:一位老师带着20位4岁的幼儿在户外活动,因为全园只有两辆小三轮脚踏车,幼儿常常为该谁骑而争论不休。这一天,一位叫宝宝的小男孩跑到老师面前抗议到:“小丽不让我骑三轮车!”
让我们来看看一个专业幼儿教师整个判断思考与反应的过程。此过程牵涉到三个相互关连的问题:
一、 此情境可以教导幼儿什么?
受过专业教育、有经验的老师可以迅速地做出判断(有时甚至象是直觉反应),知道自己可以利用这个事件教导幼儿下列技巧:
1、社交技巧
①轮流:老师可以协助幼儿学习“察言观色”,试着从别人的行为中看出一些端倪。例如在什么时候提出“换我骑”的要求最有效,什么时候该放弃,什么时候可以在试等等,以寻求最佳的应对方法。这种先从别人的行为去了解别人的想法,再判断如何反应的过程,就象幼儿学习如何在谈话中与人轮流说话一样。事实上,有些行为科学家认为所有的社交关系多会牵涉到“轮流”的行为。因此,老师可以建议宝宝再等几分钟,先做点别的事,过一会儿再去文小丽。也可以建议宝宝观察小丽,等她露出疲倦或玩腻的迹象上四,再去问她。这样提出“换我骑”的要求就比较容易成功。在这种情况下,老师是在帮助宝宝学习观察的技巧,以协助他发展“轮流”的行为。
②协调:孩子在幼儿期就已经具备协调的技巧。例如猜测哪些事物能吸引别人,也能考虑每个人的喜好以达成协议,满足彼此的需求。在这个事件中,老师可以鼓励宝宝思索小丽对什么事感兴趣。譬如,老师可以对宝宝说:“去跟小丽说,如果你让我骑三轮车,你荡秋千时,我就帮你推。”如此,老师便是向宝宝示范了如何用口头的方式与别人协调的技巧。
③克服困难:老师需要协助幼儿克服所遭遇到的挫折。幼儿必须承认他不可能永远是赢家,必须学着接受失败与被拒绝。老师可以用就事论事的语气告诉宝宝:“没关系,也许小丽等一下就不玩三轮车了,园里还有很多别的事可以做呀!有……”然后建议宝宝去玩其他一些活动。也就是说,建议其他适合的活动,来协助宝宝克服失败的能力。
2、语言技巧
老师可以利用这个事件教导幼儿用清晰、有效的语句表达自己的需求。
①明确的词句:可能宝宝并未清楚地对小丽表达自己想骑三轮车的愿望,也许他只是扯了一下三轮车,或只是稍微哼哈了一下。老师可以对宝宝说:“回去告诉小丽:‘我已经等了好久,我很想骑一下……’”老师用这种方法示范适度而肯定的语言表达技巧,供幼儿模仿;同时也教导幼儿,当老师不在的时候,可以使用这样简单的句子来表达自己的需求。专业老师有义务教导幼儿在没有老师的协助下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而这能力将有益于幼儿日后的发展。
②对话技巧:宝宝与小丽可能都缺乏适当的说话词汇,也正处于开始学习如何进行激烈谈话的阶段。一项研究幼儿友谊发展的报告指出,赢得友谊的一项重要因素是要有“减低冲突”的能力,能够清楚叙说彼此意见不同的理由,以化解纠纷。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扮演“中间沟通人”的角色,让幼儿说出彼此冲突的意见,再代表争吵的两方将其话语稍加修饰后,传给另一方,以减低冲突性。用这种方式可以为幼儿示范如何以语言来化解冲突。举例来说,;老师可以对小丽说:“宝宝实在很想骑三轮车耶!”也许这时小丽会嘀嘀咕咕地拒绝,老师便可以转而向宝宝说:“小丽还不想停耶!”宝宝也许会对这个回答表示抗议,老师则可以将宝宝的抗议稍作修饰,在婉转地向小丽表明宝宝的感受,说:“宝宝现在真的很想骑这辆三轮车耶!”然后再视小丽的反应继续这种对话,温和地转达双方的感受及需求。
3、社交知识
老师可以利用宝宝与小丽之间的冲突来刺激与增进他们下列的社会习俗知识及道德观念。
①社交认知:受过专业训练的老师可以协助幼儿区分什么是值得悲伤的事情,什么不是。一天骑不到三轮车并不算悲剧,不用过于伤心或埋怨;而失去所爱的人或与所爱的朋友或小动物分离,或是别人发生不辛事件等,才是值得我们难过的,而不宜以悲伤的口吻,或急于解除幼儿痛苦的口吻与态度来回应幼儿。因此,老师可以对宝宝说:“我知道你很失望,但是,还有很多别的玩具可以玩呢!”老师的口气应该是就事论事,不宜有一丝谴责。这样才可以协助幼儿比较客观地看待自己的需求与欲望。
②正义观念:学前幼儿已经可以理解某些正义的观念,尤其是一些“基本道理”(即个人所遵守的规则与限制也同样适用于别人)。因此,受过专业训练的老师对三轮车争夺事件的反应就不应仅是对小丽说:“小丽,现在该轮到宝宝了!”她还会在这句话之后加上:“你去玩别的,如果有困难,我也会帮你。”同样的,如果冲突发展到几乎引起打斗,老师可以对挑衅的幼儿说:“我不允许你打**,我也不会允许别人打你。”后半句话,即所谓的附语,是用来安抚这位幼儿的情绪,让他明了他与其他人一样都是处在一个公平的环境里,每一个人的权利都应该受到保护,每一个人的需求也都应该受到重视。专业老师维持正义行为的同时维护了受害者与挑衅者双方学习及发展的权利。因此,如果小丽霸占着三轮车,不愿让宝宝骑,老师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的话,就可以对小丽说:“小丽,你再骑5分钟,就换宝宝骑,如果你想玩别的,我可以帮你!”
③旁观幼儿的理解与技巧的学习:未参与冲突、在旁边观看的幼儿也应包含在老师教导范围内。上述老师的反应也可以间接地提供未参与的幼儿一些技巧,如如何与别人沟通、如何达成协议等。此外,他们也可以知道对哪一位同伴用哪一种方法最有效。同时,如果他们有机会看到老师执行正义的方式,他们就会知道,非但自己不能伤害别人,别人也同样不能伤害自己。
4、气质的培养
①同情心及助人的气质:受过专业训练的老师知道幼儿具有同情心以及助人的气质,而且这些气质可以经过各种方式来加强。举例来说,如果小丽坚持不让宝宝骑,老师可以对她说:“宝宝已经等得很久,你知道等那么久的滋味很不好受呀!”这种方式可以刺激、唤醒小丽的同情心,同时也可以培养她仁爱的气质。不过老师必须注意,在说这话时,不应带有“你有错”的语气,让小丽受窘。有时候,幼儿不肯接纳别人的要求正是因为他知道别人会有什么感受(例如等很长时间是什么滋味)。这样的幼儿具有同情的能力,但是却没有仁爱利他的气质。因此,如果这时候对他说:“假如别人也这样对你,你会怎么样?”是没用的。如果幼儿本身缺乏仁爱的气质,教师首先便应该以双方幼儿最大及最长远的利益作为判断的标准,来解决纷争。当然,有时温和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教师不宜夸大或过度解释该冲突的意义。
②实验的气质:三轮车事件是提供幼儿尝试各种社交互动与冲突的良好机会。这种机会可以让幼儿设想及尝试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法,而在尝试的过程中得知,几次的失败也不回击垮他们。因此,当宝宝向老师抱怨时,老师可以示范,教宝宝用温和而肯定的证据和小丽交涉:“你去跟小丽说:‘我真的想骑,我已经等得很久了!’如果这样说还是没用,你再回来,我们再想想别的方法。”如果老师只告诉宝宝前半句话,而没有告诉他后半句话,一旦方法行不通,会使宝宝认为自己不行,反而加深了宝宝的挫折感及无力感。老师的后半句话(如果这样说还是没用,你再回来,我们可以再想想别的办法。)很重要,旨在告诉幼儿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只一种,鼓励他们尝试用各种方法来化解人际冲突,这对幼儿长期的发展很有助益。
③避免抱怨及搬弄是非:老师可以依据专业知识判断宝宝是否具有强烈的抱怨行为倾向,若是,这个倾向便应减弱。因此,老师应该先评判幼儿抱怨的合理性,分辨出哪些是需要加以处理的,哪些只是因为幼儿得不到想要的(而不是需要的)东西,所作的控诉与发泄。如果老师判断的结果不需干涉的话,。只需告诉宝宝一些应对的方法(如上面所说的方法),将问题交给他自己去处理。老师要注意的是,并不一定非要解决或满足幼儿的抱怨事项;如果他们每次的抱怨都能得逞,便会养成他们抱怨的特质。所谓“搬弄是非”或“打小报告”,是指一个人的行为(如告状、抱怨等)意在打击别人、找别人的麻烦。老师必须评判幼儿是在报告他们认为教师应该知道的事,还是想打击别的幼儿。如果老师根据专业的判断,认识幼儿的控诉属于后者,就不应予以重视,让幼儿自己去处理,以减弱幼儿这种行为倾向。等到幼儿的年龄较大时(六七岁),老师便可以向幼儿解释,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向老师报告。例如某个活动对某个孩子造成了生理或心理的伤害,但是老师却没有察觉时,才需要向老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