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鲁迅踩在脚下

小时候,很喜欢看小人书,父母给的一角两角的零花钱,都攒着去供销社买了小人书。把小人书买回来,都要看好几遍,然后装到一个小箱子里,一本一本地叠好,箱子外面还要加一把锁,只怕人家偷了去。看到箱子里的书一本一本地多起来,就觉得自己是很富有的人。
再后来,长大了,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去书店买过书了。年轻的心总装不下一本书,现在,忽然发觉自己腹中空空,已是胸无点墨。于是偶尔去逛逛书店,买几本书,闲暇时躺在床上翻几页,看着,看着,仿佛又找回了童年时看小人书的感觉。
喜欢的书必须看上去很舒服,我很讨厌盗版的书,纸质差,印刷也差,即使是和原版的内容一模一样,也是不愿意买的,我觉得书和人一样也是有气质的。好的书摆在你面前,如同看到一位出众的少女,你会屏息凝视,你甚至不敢伸手去碰它。我从来不愿意在书上写一个字,那怕是自己的名字,好的书绝对是一件艺术品,从封面到封底的设计都是完美无暇,任何一点的附加都是对书的一种破坏。一次,在杭州的书店里看到一本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棕色的封面上长着四个隶体字书名,最妙的是里面的纸张不是普通的白色,而是淡黄色。像一本古色古香的旧书,但又透着现代气息。好喜欢,就买了下来,尽管我的书柜里很早就有了不同版本的一本。
5岁的儿子很喜欢拿着一支笔乱画,在墙上,桌上,本子上,书上……我一直防着他,去碰我的书。一天,我发现这本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被画上了许多的线线条条,不用说,是儿子的杰作。我是气不打一处出,可是孩子一点儿也不知道他犯的错误,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弄得我是哭笑不得。
一日,带孩子去新华书店买书,书店的生意很好,挤满了许多孩子。有的在细心地挑着书,有的手捧一本兴致勃勃翻着,有的索性坐到了地上,旁若无人、聚精会神地看着、想是书中的内容很是精彩,孩子的小脸不是地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还有些调皮的想不是看书,那一排排的书架成了他们试图走出的迷道,他们一会儿从这两排书中间的过道走了过去,又一会儿从另一头钻了出来。我的视线最后落到了一个小女孩的身上,她伫立在*墙的一排书架前,头仰得高高的,想是看中了书架上排的一本书。她环视了书店一周,也许她想找书店的工作人员帮帮忙,可是书店的都没有穿工作服,连我也看不出谁来。小女孩收回了视线,她看了看上,又看了看下,就蹲下了身子,解了鞋带,一只套着白袜的小脚踩上书架底排的那一 层书上,接着是另一只脚。我有点担心地走了过去。小女孩努力挺直了身子,伸长了手,去够那本书,终于她够着了。小女孩心满意足地跳了下来,欣喜地看了起来。在刚才被小女孩站过的那处分明摆着一本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鲁迅先生的头像赫然印在书面上。小女孩的脚一定踩着了鲁迅先生的“头”了。
我一直想着这两件事情,儿子涂鸦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如果余秋雨知晓的话,他会怪罪吗?小女孩踩了鲁迅先生的头,鲁迅先生如果能感觉的话,他会恼怒吗?当然这两位大家都是无从知道的,还是由我代劳为他们想了。我想:余秋雨一定会笑着打呵呵,他会说,你的儿子有胆量,那么一个小子就敢批我的作品了。是的呀!儿子是在批改,他毫不顾忌眼前的书是一个很有学问的爷爷写的。
鲁迅先生一定也会笑着说:我们不是提倡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吗?我甘愿为人梯,让后来人踩着,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想到这里,我就释然了。如果孩子真的喜欢书的话,就让他画吧。但愿现在他画的线,长大了能写些字。我也更希望在新华书店看到更多的孩子能站到书上去,只是记住要脱了鞋子,要小心些,可千万别踩疼了那些文豪和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