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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秋莎 于 2008-7-19 14:56:30 发表
1,我没有在网上阅读到过范的这篇相关的文章,我刚刚特意查阅了一下,他在新浪的博客和这里的教育论坛上发现了大量关于教育的好文章。前些日子看到过他的其他一些文章,感觉他似乎习惯于用文字来记录并总结自己的生活。而据说这里参与讨论的一个网友说,范的这篇相关的文章是6年前的一篇,我没有阅读过全文,也不了解范和前女友纠缠的5年(他在《我暗恋过的女孩》只写了他和前女友5年的纠缠这几个字而已,仅此而已)。范6年前写那篇文章或许是想埋葬一段历史。但“文学艺术取自于生活,却要高于生活”,作为外人,我不愿意去考究真实的情况,也不愿意以这段文字对他这个人下什么结论。
1) 好一个“文学艺术取自于生活,却要高于生活”。请问,“很黄很暴力”的文字属于文学艺术吗?别忘了,关于范那段文字“很黄很暴力”的评价可是您自己作出来的,现在怎么又成了“文学艺术”?
2)既然你“不愿意以这段文字对他这个人下什么结论”,那为什么网友们针对范的这种不念旧情,将其与旧情人ML的细节这些原属隐私的东东,以“很黄很暴力”的文字描写公布于网的这种小人行径进行谴责的时候,你为什么在52楼要说“人家范美忠写也是文章的需要”?难道为了写文章的需要,就可以任意泄露他人的隐私吗?
2,我抗议你做这样的假设,你这样的假设已经对我构成侵害。
你当然会提出抗议,因为你以“良家妇女”自居,这事如果发生在你自己身上,“良家妇女”头脑中基本的是非善恶和羞耻感自然会起主导作用;而同样性质的事发生在范的前女友身上,情况就不一样了。范的前女友是否是“良家妇女”对你而言无关紧要,所以你可以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些“两个人你情我愿”、“人家范美忠写也是文章的需要”、“文学艺术取自于生活,却要高于生活”之类的话。这就是号称“十几年走访多国”,“对中小生教育深感忧郁”的一位工程师的逻辑和良知!!
3,你提醒我了,将来某一天(不是现在,现在她还小)我会教育我的女儿,因为有“别人自由表达”的存在,女孩子更要懂得保护自己!
呵呵,事不关己自然可以信口雌黄,指鹿为马,而事情一但涉及到自己的身上或自己的亲人身上,自然又是一套逻辑,又是一种反应。这可能是某些挺范派门的真实想法吧。
4,好一句“你不懂就不要想当然”“你在井内,我在井外”,还有什么“我不想做什么免费的专业培训”。你除了这些表达外,很遗憾我没有看到你和你的博士头衔相匹配的其他有说明力的理论或者言论。因此我对你深感失望,史博士!
1)请你就事论事,不要东拉西扯。我对你的批驳都针对具体的文字,意有所指——你的文字在前,我的批驳紧跟其后,不要把我其它帖子上的话生搬硬套到这里。要做搬运工,也请有点职业道德——请连同我文字针对的对象和帖子一起搬运,OK?
2)我向来就事论事,从不无限引申。范的跑,任何一位具备基本是非观和羞耻观、懂得汗颜为何物的人都可得出结论,无须什么高深理论。如果这还要搬出什么博士层次的理论来论证,只能说中国教育已经无可救药了。
5,至于国外的主流也只能针对在国外发生的事例做判断,对于发生在中国的具体事例,他们也知道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譬如我公司刚和国际接规的时候,也存在这样那样不少的问题,但老外们都能够联系我们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给予谅解,给予我们逐步改进的时间表。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此语送给秋莎及某些挺范派人士
该帖子于2008-7-19 15:19:39被 秋莎 编辑过 [/QUOTE]
即使“良家妇女”也请有基本职业道德——如果你要辩论,请先正面回答我贴中的问题,在我的原题下毫不含糊地说出你的YES 或NO,再阐述或着提出你的新问题,OK?因为我始终认为在帖中经常采用无限引申、东拉西扯、不正面回答问题、顾左右而言它的人,不是为了“偷换概念”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 该帖子于2008-7-19 17:22:02被 史蒂文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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