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重在理解 (2007 10 18)
学校与其他组织一样,要创建和谐。创建和谐校园重在理解。
在学校,处于矛盾双方的有: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家长等等。
领导与教师的互相理解表现在:制度与自由、管理与接受、需求与供给等。制度与自由,这是自社会形成以来就存在并一直是充斥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间最普遍最直接的矛盾,缓解这一矛盾的方法,一在制度对学校发展和师生促进作用要大,二是制度产生的依据客观、过程民主、执行公正。能够对教师发展有帮助、发扬民主不主观、尊重人性不官僚的制度,就都是合理的制度。管理与接受,说到底是制度的执行问题,合理的制度、先进的制度有了,执行制度显得非常重要,对事不对人是根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是主旨。我们要弘扬制度治人、制度规范人,反对制度束缚人、限制人。这样人就会自觉执行制度、遵守制度。需求与供给。这好象是个商业术语,其实学校制度也应是服务于师生的,具服务意识、具鼓励意识的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制度不是制裁、制度不是统治。
教师与教师的相互理解表现在:尊重个性、尊重个人学术、尊重学科特色。教师属于小知识分子(尽管现在对这个问题大家还在讨论中,谦恭的教师面对知识爆炸不得不承认自己永远处于学习中),文人相轻的封建思想不会一时都被抛于脑后。所以,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永远是走在路上的行者,就是教育家也不过是小小的阶段总结者、学术讨论者,知识没有终结,知识分子也永远不能掌握到人类知识的十之一二。据此,我们要尊重我们的同行,尊重他们的个性风格特点、尊重每个教师独特的创造、尊重不同学科的教师在本学科内所做的探索(即使是你当下还理解不了的探索)。在尊重的同时也要努力去寻求涵盖每个学科的教育内涵,明确教育的整体目标。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学习别人才能提高自己。
教师与学生的互相理解主要集中在教与学关系的理解上。教与学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教是为了学,学促进了教,反过来讲,教受学情的限制,学受教的制约。我们只有在教师教的方法和过程中把学生的学放到首位,如教什么(从学生需要考虑为什么教这些),怎么教(符合学生学习规律的教法设计),我们的教才会有的放矢,学生才乐于学。当然也要努力激发学生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学的方法。这样的教学才会教有方向学有目的,师生建立愉悦的学习共同体、教学相长。
教师与家长的相互理解建立在达成共同的目标。从大的方面讲,家长与学校的目标都是为了培养学生、为了为祖国培养建设者接班人的。但教师与家长间常出现不和谐的“音符”,我想,不管问题在哪方,教师应主动为构建和谐的关系而努力,如开设家长学校,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新课程要求,引导家长科学育儿等等,也可以通过家访等融洽关系,以形成育人合力、消除摩擦和内耗。
学生与家长也是形成学校不和谐的因素之一。促成学生和其家长的和谐,学校和教师还是要主动引导,主动帮助家长转变观念,教育学生学会与家长共处,懂得感恩等。
任何组织,人的思想建设都是第一位的,学校作为专门的文明传播者、教育机构,有责任有义务从自身组织建设做起、从我做起,规范自我、影响他人。只有这样互相理解,才有利于和谐校园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