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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 山 ——新 教 育 ” 凤 冈 绥 阳 移 动 图 书 馆 操 作 指 导 手 册 主办:灵山慈善教育基金会、新教育研究中心 前 言 随着“灵山——新教育”2007贵州行绥阳站的活动的结束,书籍成了项目推进的一个新的瓶颈。为了促进贵州等落后山区儿童发展,让这里的孩子也能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看到优秀的儿童读物,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播下真善美的种子;同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使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灵山——新教育”项目组决定在凤冈县绥阳镇建立一个移动图书馆。 图书馆的书籍主要由“灵山——新教育”项目组提供并与凤冈县教育局教研室监督本移动图书馆的具体使用。 图书馆里的书籍为热心投入新教育实验的教师及其学生免费服务。 移动图书馆管理委员会名单 监督指导: 赵一平(灵山慈善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干国祥(新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朱寅年(新教育实验公益部负责人) 魏智渊(“灵山—新教育”公益项目负责人) 顾问: 韦会生(凤冈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令广(凤冈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本站管理员: 秦政(凤冈县绥阳镇砚台完小教师) 移动图书馆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新教育实验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新教育共同体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3、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要及时交还新教育研究中心。 4 、新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5、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每次借阅教师用图书不超过2本,学生用书不超过每生1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6、丢失图书无论新旧都要照价赔偿,对丢失严重的出借单位除赔偿外还要中止出借。对拒绝赔偿者报凤冈县教育局从工资中扣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管理员应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8、借书必须与管理员签订借阅协议并按照规定填写记录表。 9、以图书馆为中心,建立“灵山-—新教育”专业阅读共同体,图书馆借阅对象仅限于共同体成员。 10、图书馆不向学生开放,但教师可在开展共读课程时为班级学生集体借阅。 11、图书馆的图书所有权归新教育研究中心。 1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灵山——新教育”项目组。 “灵山——新教育”移动图书馆 借 书 协 议 为了保证“灵山——新教育”凤冈绥阳移动图书馆的书籍能够更好地为新教育实验服务,让有限的图书资源发挥最大的效应与借书人签订以下协议: 1、 所借图书必须是为了新教育实验(开展“营造书香校园”或者“晨诵午读暮省”项目)服务。 2、 认真阅读并填写好实验资料,指导学生填写每本书后的阅读记录,教育学生爱护图书。 3、 丢失图书无论新旧都要照价赔偿,对拒绝赔偿者报凤冈县教育局从工资中扣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对丢失严重的出借单位除赔偿外还要中止出借。 “灵山—新教育图书馆”凤冈绥阳移动图书馆 200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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