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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姜堰市苏陈实验小学政治学习“青年论坛”版块专题帖
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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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郑素琴在2006-10-17 20:29:00的发言: 幸福就是快乐地过好每一天!

能够每天都感受到快乐确实幸福!继续享受幸福吧!

         顺其自然 
2006-10-17 20:34:00 顶部
顽石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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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四):

如何在教育教学中深化素质教育?

点此打开链接!一丝之累以至于寸,累寸之积遂成丈匹
2006-10-23 20:55:00 顶部
三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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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谈点思考,抛砖引玉。

认识与时俱进 实践扎根课堂

——关于推进“素质教育”的理性思考

南京“高考之痛”的争论过后,南京市恢复了节假日补课的旧传统。一时间,“应试教育”、“揪”等热门字眼不断地撞击着人们的眼球。这引发了更多的反思与探索。素质教育之路怎么会越走越窄,应试教育为什么责而不死,打而不灭呢?关于素质教育、应试教育的本质是不是各自的解读发生了偏差,是不是进入了用线性的二元对立的思维看问题的误区呢?

面对“应试教育”的指责,一位县中校长如是说:“我们使用的是素质教育的教材,执行的是素质教育的课程标准,参加的是素质教育的考试,这不是素质教育是什么?我们取得了好的成绩,就是搞的应试教育,没有这样的道理!”

面对“县中现象”的争论,一位教育专家这样说:“农村孩子刻苦学习,渴望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想法无可厚非;农村县中狠抓教学质量,为家长、孩子圆大学梦,办人民期望和满意的教育,代表了农村广大群众的利益,何错之有?”

细细品味,对素质教育内涵的认识是不是有失偏颇?笔者以为至少有两点需要明确:

一、素质教育不是怕考的教育。素质教育不应回避考试。不能说高考成绩差了,就是素质教育惹的祸;高考成绩好了,就是搞应试教育的结果。“考”实质上是一种评价。害怕评价的教育如同一朵艳丽的塑料花,漂亮得很,却没有生命力。因而,如果素质教育在高考面前总是举白旗,那它是无法找到生存的空间的。这样的素质教育不搞也罢!推行素质教育不但不能回避考试,还应主动接受考试,接受评价,从而自觉地去调整素质教育的运行质态!其实,要研究的不是考不考的问题,而是考什么,怎么考的问题!即过程性评价、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等评价的科学性问题。如何使考试能以学生为本,减少一些甄别作用,增加一些导向功能;减少一些选拔作用,增加一些发展功能,通过“考”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了正确的评价导向,让素质教育逢“考”必胜,还有谁去搞应试教育呢?

二、素质教育不是丢弃刻苦的教育。“悬梁刺股”、“囊萤映雪”的学习方式虽不值得提倡,但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却是应该发扬光大的。素质教育同样需要这样的精神。“揪”并不完全是贬义的!十年寒窗,青灯黄卷,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吃苦的事情。从一定意义上讲,学生的学习应该是被强制的!不管他们愿意不愿意,他们必须上学,必须养成认真思考,书写规范的习惯。只是教师在提出这些强制性要求时,要让学生有一种自由选择权,一种自尊感,并让他们意识到为了达到发展的目的,要不断战胜自我满足的心理和懒惰的行为,而且还要舍弃一些休息和娱乐的时间,投入到严肃的学习中去。邓亚萍没有千万次刻苦的挥拍练习,怎能笑傲乒坛?聂卫平没有刻苦的推枰思考,哪能能顶上“棋圣”的光环?刻苦不应该只是应试教育的专利,素质教育同样不可或缺!只不过这个“刻苦”是学生出自内心的,积极的心理状态下的刻苦,是一种自觉自愿,而不是应试教育下的“死揪”!因而,不能把进行了“补课”、“多做了几份练习卷”简单地等同于应试教育!

那究竟什么是素质教育?它与应试教育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呢?这又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笔者肤浅地以为:

一、从理论上来讲,它应该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扬长教育。

素质教育有别于应试教育那种惟分是举的功利色彩,首先,它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中的“人”既包括教师也包括学生。以教师为本,意即教师不再是教材及知识的奴隶、课程的被动实施者,而是平等中的首席,主动发展的指导者,教师的教是一种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与学生共享经验的过程。其责任是把不成熟的学生引向成熟。以学生为本,意即学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不再完全服从于教师及教材,而是学习的主人。心态开放、主体性凸显、个性张扬、创造性解放,身心得到全面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每一位学生不求一样人发展,但都要发展;每一位学生不是同步提高,但都要提高;每一位学生不必有相同的规格,但都要合格。一句话,以人为本即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其次,素质教育外显的标识是一种扬长教育。扬长教育是一种让每个学生的强势智能都得到充分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需要“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补短教育,但更需要“哪壶开提了哪壶”的扬长教育!巴班斯基指出,教育与个性发展相统一和相互联系是教育过程的规律。世界是一个多元体,人的个性也是多元的。素质教育必须让受教育者感受到一种个性成长的需要和心灵力量,帮助他们在无数的生活道路中找到一条最能鲜明地发挥他个人创造性才能的道路。换言之,应该给每个学生以发展的自主权。让学生各得其所,各展其长。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需要,满足一切学生的需要就是满足每个学生不同的需要。教育是服务而不是塑造和改变,学校不是加工厂,不能要求学生都是一个模具里出来的一模一样的产品。应该为每一类学生量身订做教育培养模式,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弈秋的学生听课时想着援弓以射鸿鹄,千载而下,被认为是“教不好的学生”。可学生为什么非得学下棋而不可以去学射击呢?让他学射击会学不好吗?弈秋似乎忽略了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学生希望得到什么样的教育?他们渴望得到什么样的发展?他们该接受什么样的考试形式?这样的责问对于专业棋手弈秋可能苛刻了点,但教师们来说是不是值得去认真反思反思?也许有的学生一看见ABC就头晕,但他却有天使般的歌喉;也许有的学生作文总是干涩无味,但他在语文书中涂涂画画却让人眼前一亮……站在素质教育的立场,就是要用爱心帮每个学生找到努力的方向与目标。理科考试不及格的大文豪郭沫若、文学艺术“不可造就之才”的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瓦拉赫,缺少了扬长教育,还能成才吗?

二、从实践来看,它应该是一种扎根课堂,关注全体,着力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

一位教育专家曾这样说过,实施素质教育关键在教师,主渠道在课堂。诚如此言,没有教师的用心参与,没有课堂的革新实践,素质教育只能停留在口头争论的层面。课堂教学不只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还是师生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生命历程,是师生生命中有意义的构成部分。它是学生学校生活的最基本的构成,是学生全面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载体。自然也是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争夺的最重要的阵地。笔者认为,素质教育的课堂最少应具备三个特征:

1、目标的丰富性。应试教育的课堂是“考什么,教什么;考多少,教多少;怎么考,怎么教”,课堂教学目标是单一的,重在知识点与考点的掌握。素质教育的课堂当然关注知识点,关注考点,但不仅仅囿于此,在关注知识的同时,还关注能力,关注过程与方法,关注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它的教学目标是丰富,既追求知识、智力、能力的发展,也追求情感的培育、精神的建构、人格的完善,它定位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举一个例子:用“越……越……”造句。应试教育的课堂可能只要求学生掌握住诸如“我越长越高。”之类的句子并记住标点就鸣金收兵了。而素质教育的课堂还会要求学生写出不相同的句子,写出有个性的句子、带情感的句子、更为具体的句子……使一个知识点上充盈丰富的教学目标,使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得到同步提高。

2、方式的实践性。看到的记忆不深,听到的容易忘记,只有亲身实践,亲自体验到的才刻骨铭心,终身难忘。比如,同一篇课文,对学生而言,有“听懂”与“读懂”之分。应试教育的方式通常是通过教师的讲解让学生听懂;素质教育的方式通常是通过教师的点拨,让学生自己读懂。初看效果可能差不多,但对学生的发展来说,其差距是巨大的。这就是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在教与学方式上的区别。应试教育更多地指向接受性的学习方式,而素质教育则更多地指向发现学习和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方式,强调实践体验,倡导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因而,素质教育的课堂不仅关注学生是否学到了知识,还关注教育过程中的亲历性、过程性和自主性,关注学生有没有参与实践,获得了什么体验?他们是不是在用自己的眼睛在观察,用自己的头脑在思考,用自己的语言在表达?让课堂浸润在“实践体验”之中,通过课堂来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过程的创新性。素质教育的课堂应该充满创新的气息。一是教学过程的创新。以建构主义、多元智能以及成功智力理论为基础来创新教学设计,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唤醒、创新潜能的开发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二是学习过程的创新。鼓励学生自主探究,尊重学生多元解读,点燃学生智慧的火把。而给予火把、火种的是一个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让学生走出教室的时候仍然面对问题,怀抱好奇。三是学习结果的创新。素质教育的课堂是师生共同创造奇迹,唤醒各自沉睡潜能的时空,是向未知方向挺进的旅程,随时有可能发现意外的通道和美丽的图景,不断激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它不是应试教育那种趋同的教育,它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生成的过程,学习结果的创新性自然水到渠成。

敬请光临:我的博客——三水河畔
http://www.teacherblog.com.cn/blog/1003/index.shtml

http://blog.eduol.cn/user1/5248
2006-10-24 10:57:00 顶部
liuxiao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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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与探索

姜堰市苏陈实验小学刘小运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的。现在的小学生将是21世纪的主人、是振兴中华的主力军,他们的知识结构、整体素质应区别于过去而适应于未来;他们的心理潜能应得到最充分的理解和最大限度的发挥。那么,如何才能实现素质教育的这一根本目的呢?显然,作为小学教师,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培养的是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和自我约束能力。

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说过,人的个性像树的年轮,是一圈又一圈逐渐发展的,其中任何一圈不能完成,这个人的个性就会受伤。2006年度教师节前夕温家宝总理视察小学并看望师生,走进课堂与学生一起听课,凸显出小学阶段是人的素养形成的关键期。人的素质包括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能力和品德素养等多方面。这些素质的养成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到的,而是循序渐进、日积月累达成的,如果错过最佳的培养期,素质教育就是一句空话。

素质教育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达到的基本目标是:改变面向少数学生的现象,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克服片面教育的倾向,保证学生全面发展;解决学生机械发展的问题,促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教师工作是开启人类智慧宝库的灵魂工程,是创造性脑力劳动。实施素质教育,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

备课时,不只是备知识点,主要是怎样让学生参与进来。为此,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把更大的精力花费在对教材的艺术加工和处理上,使高深的知识生活化。要备如何把教学内容转化为切合学生心理需要的课程;要备如何针对学生现有基础,把枯燥的知识转变为激发学生求知欲的刺激物,使学生由兴趣产生动机,由动机到探索,由探索到成功,在成功的快感中产生新的兴趣和动机推动学习的不断成功。要背学法,不仅仅让学生学会,而且让学生会学、乐学。叶圣陶先生曾作过形象的比喻:扶着小孩走路,目的是要他学会走路,而不是替他走路。只有让学生掌握好学习方法,才能使之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进而养成一定的自学习惯,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才能使学生更有勇气、有信心、有恒心主动参与学习,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课堂教学,不仅是师生之间知识信息的传递过程,更是情感的交流过程。在讲课中,教师要善于利用一切时机与学生进行交流。学生在课堂上不再是被动的听讲,而是要作出反应,甚至主动反应。教学中教师针对重点、难点,结合学生情况,有意识的创设问题情境,提出一些有价值的能引发悬念的问题,引导学生生疑、质疑、解疑。但教师在提出问题时应使学生感觉到教师提出的问题是针对所有同学的,每一个学生都能争取回答问题的机会,特别是给予中、差生以更多的表现机会。对学生回答应多肯定、多帮助、多表扬,使其享受到成功的喜悦。让学生在愉悦的情境中掌握学习知识、培养思维的能力。

而丰富的课外活动,鼓励学生大胆参与,勇于表现,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展示生命的活力和丰富的个性。丰富多采的课外活动,既激发了学生热爱生活的情趣,也使其在主动参与过程中真正体验到自求自得的成功乐趣。

总之,素质教育是一种着眼于发展,着眼于打基础的教育,其根本任务是为每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和成长奠定坚实而稳固的基础,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能较好的体现基础教育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使基础教育返朴归真,重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基础教育。

[align=right][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1 15:02:31编辑过][/align]
2006-10-24 20:02:00 顶部
莫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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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从事教育不能有短期行为,要用一辈子的积累教好每一节课,为学生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无论做什么事情,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有一种态度叫享受,情系国运兴衰才能享受教育,懂得播种快乐才能收获幸福。在享受状态下从事教育,将是幸福的教育,也是教育的幸福。

享受教育,你就多了一双发现的眼睛。按照发展的观点,任何人都是可以培养的,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做一个教师,当你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学生时,孩子那灿烂天真的笑脸是天底下最美丽迷人的图画,教室里传出的琅琅读书声是世界上最美妙动听的音乐,连孩子犯下的小小错误,你也感到是那么纯洁美丽。在教师含情脉脉的眼神中,学生一切都能心领神会,每一个孩子的潜能就会迸射,每一个孩子的个性就会轻舞飞扬。教师透过学生的成长,看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感受到了自己倾注心血的回报,更将倾心竭力培养我们美好的未来,更在享受着神圣职业的芳馨。

享受教育,你就多了一份快乐的心情。在享受状态下从教,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便成了教师最大的快乐。“教师最大的快乐就是创造出值得自己崇拜的学生,教师的成功就在于让更多的学生超过自己”。这就是他渴望的生活,他已经别无所求,甚至会把每一次挫折看成是考验,会把每一次困难看成是磨练。恶劣的环境并不能击退他的斗志,微薄的薪水也没有磨灭他的情怀,他依然对教师寻常的工作心驰神往,对教师平凡的职业充满了热情。只要一听到铃声,他就精神振奋,所有的疲劳都不翼而飞;只要一走上讲台,他就心绪荡漾,浑身洋溢着蓬勃的生气。

享受教育,你就多了一份创造的快乐。教育要善于发现蕴藏在学生身上的创造性品质,开发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活跃人的思想,激发人的热情。教师有什么样的教育观念,就有什么样的教育活动。人的创造性离不开人的全面素质,也离不开健康的个性,更离不开教师富有的创新精神。享受教育的教师,就会陶醉于教育事业,就会把每一堂课精彩的演绎,就会把每一句话精心的锻造,就会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学会创造。

享受教育,就是解开了世间物欲束缚的超脱,是高居于物质世界之上的超越。享受教育,就会从平凡中品味出伟大,体验出一种理趣、一种意蕴、一种超然、一种向往;就会从失败中品悟出成就,咀嚼出一种韵味、一种芬芳、一种醇美、一种清香。当教师在享受教育时,就会感受到职业无与伦比的美好,就会体验到教育如同阳光空气和水给予人的润泽,就会把生命融入到教育事业中,从教师身上体现出的深刻与睿智将如鲜花般芬芳四溢,如美酒般醇香无穷。
2006-10-25 10:46:00 顶部
莫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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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liuxiao娣)
  如果您向一个从事教育的工作者发问:教育的“快乐”在哪里?教育的“幸福”在哪里?恐怕他一时也难以回答,因为教育的过程是一个育人的过程,而育人的过程又是一个有苦、有累、有烦恼的过程。教师在这一过程中感受最深的是育人之乐。“育人之乐,乐之育人”正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幸福所在。当你将一个一时糊涂而做错事的学生说服改正的时候,那种师生沟通的感觉是多么的甜美和幸福啊!当你将一个聪明的学生培育的更聪明、更优秀的时候,那种成功的喜悦是多么幸福令人快乐啊!
  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在于育人之乐,所谓“育人之乐”,在于师生之间能够保持一种“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心心相印、息息相通的感觉;在于能够建立一种相互理解桥梁之上的和谐互通的友谊关系。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一种心领神会的交互感应,从而打破原有师生那种对立隔膜,彼此相互欣赏对方,相互了解、支持和肯定对方,达到完美的和谐统一。幸福乃美之所在,幸福的形成过程是欣赏和感受教育工作中的美的过程,教育工作的幸福正是这种审美体验的感受过程。
  幸福是教育工作者的体验感受,是一种无可名状的内心感受。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不能说出其幸福的大小、形状,而只能以冲击心灵的强弱来感受幸福的存在。幸福在于“育人之乐”,在于“乐之育人”。育人之乐是一个复杂并富有个性的教育创造之乐,这一过程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在遵循学生的发展规律,因材施教,形成自己在教育活动中的育人风格,以至于在教学过程中能“游刃有余”,“出神入化”地从事和驾驭教学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所感受的幸福不仅仅有育人的创造之乐,而且有自我感受和欣赏的审美之乐。
  育人的创造之幸福是一种作为教育工作者学有所成的成长之乐。在为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同时,教育工作者会不断更新创造,深造自得,而这反映的恰恰是所谓的教学相长的过程。教育工作者一旦在教学工作中能深入钻研,形成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求实精神,并能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情况下发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那种惊喜,这也是教育工作者从迷惑不解到彻悟的心理体验过程。而这一种体验是一种含有苦涩探索之味的幸福感受,让人回味无穷。
  教育工作要从以人为本,因此育人是教育的根本,而育人的过程也是一种求真的过程。在求真这一过程中,充满了探索和发现的喜悦,幸福乃孕育其中;育人的过程是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至善过程,其中充满了做人的尊严和幸福;育人的过程是美的创造过程,充满了育人的审美体验和感受,而其中包含着甜蜜和苦涩的幸福体验。教育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蕴涵于求真、至善和创造美的过程之中。教育工作的幸福也只有从它们的审美体验中才能体味的到。
  “育人之乐”与“乐之育人”共同作用在教育过程之中,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不仅仅体现在“育人之乐”,更体现于“乐之育人”。“育人之乐”所体现的是教育工作者求真,至善和创造美中的审美体验。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还表现于“乐之育人”,“乐之育人”展示了教育工作者作为主体的能动性发挥,反映了教育工作者寻求“幸福”的思想意识,并指导自己的行动为“育人”努力。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教师的最大动力是育人之乐。只有乐教的教育工作者,才能培养乐学的学生;只有存在乐学的学生,从事教育的工作者的幸福才能得以实现。
  陶行知先生曾说:“先生之最大快乐,是创造出值得自己崇拜的学生。”这也正反映了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之所在。教师看着自己的学生能像“幼苗”一样茁壮地成长,教师正是从对“幼苗”的播种、施肥、浇水等过程中寻求幸福体验,并体验劳动过程中的幸福感受。
  教育工作要力求育人与“创新国家、新国民、新社会”联系起来,把“做大事业,得大快乐”作为自己幸福的归宿,在教育育人过程中努力实现物我两忘的幸福体验。
  只有热衷于教育事业,才能体会幸福的真正含义;只有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才能感受到“育人之乐”和“乐之育人”的真谛。从事教育工作,我无怨无悔,因为我乐在其中,从事教育工作我无悔无怨,因为教育其乐无穷。
2006-10-25 10:50:00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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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看了以上一些青年教师的一些感想,很有想法,确实要做一名智慧型教师不是那么容易。我想,要做一名智慧型教师首先必须有远大的理想,有了理想才会付诸实践,才会自觉地参与。没有理想,就没有干事业的源泉和动力,最终必将一事无成其次,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付出努力,是不会成功的,也一定不会成为一个智慧型教师。

2006-10-25 12:29:00 顶部
汪汪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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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汪汪大海在2006-10-25 12:29:00的发言: >
2006-10-25 12:30:00 顶部
雪映梅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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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提出要进行素质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十二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不经一番寒彻骨 哪来梅花扑鼻香
http://bbs.eduol.cn/dispbbs.asp?BoardID=71&ID=231055
2006-10-25 19:56:00 顶部
雪映梅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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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 学  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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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教  师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 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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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二)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第五十五条 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二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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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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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素质教育融入到语文教学中

——关注学生的长远发展

姜堰市苏陈实验小学 姜雪梅

素质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提出的要求,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从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要求看,素质教育势在必行。

什么是素质教育?翻开所有教育的书刊发现,“素质教育”是当代教育界的高频率用词。上网一查,我们发现,对素质教育下的定义很多:“素质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的素质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劳动技术、身体心理素质为宗旨的基础教育”,“素质教育就是使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知识更有不畏失败的创新探索精神的教育。”等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不管怎样解释,不变的是素质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前,就必须要有个清楚的认识:你最关注的是学生的什么?

这让我联想起这样一则寓言故事:一只鸭子在辽阔的平原上练习飞翔,它天天想像着像一只老鹰一样能够展翅飞翔在天空,可是它一次次地摔倒,仍旧没有飞起来。树上一只小鸟问它母亲:那不是一只鸭子吗?它为什么拼命地想飞呢?母亲告诉孩子:那就是一只鸭子,但它总认为自己是只老鹰。

寓言讽刺得很恰当,它告诉我们不要作无谓的选择,那对改变命运是无济于事的,可是,如果寓言继续下去,或许我们就不这样认为了:主人准备把这批鸭子卖掉,所有的鸭子都被捉起来了,当主人去捉那只试图飞翔的鸭子时却没有能力捉住它,因为那只鸭子动作很敏捷,最终逃脱了厄运,成为一只自由的鸭子。

想飞的鸭子看似异想天开,但它的努力,尽管一时用不上,但以后的某一天,或许就真的能派上用场。

这则寓言的喻意提示我们:教育要为了学生长远的发展,而不能只为了应付单纯的考试。

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每天面临的是琐碎又需重视的教育教学任务,这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教师采用创新、更有效的教学方法的激情。为了教育学生拥有良好的学习素养,教师采用的教育方法大都是站在教师的角度上考虑的,用审视的目光、督促检查的手段来实施。而这样普遍的教学方法站在学生的角度来看是很被动的。从学生的年龄特点来判断,被动与主动产生的教育效果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下面接合语文教学工作谈谈自己的体会。

关于语文教学的一些方法,我见到过不少新鲜的招数,比如带学生一起逛公园,陪学生玩游戏,与学生比背书,跟学生共同出试题,与学生共同创作书法作品,给学生颁发相应的“课外知识级别证书”并合影留恋……这些看上去似乎“不务正业”,而且现在看来并不会提高教学成绩,但我们忽略了学生与老师的亲近。这种亲近会让学生自主地喜欢上你的教学,喜欢上你的教学魅力,而这种魅力会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是吗?老师一同陪往逛公园以及玩游戏,在玩的过程中可以“润物细无声”地讲解作文中的注意点或者拓展课外知识等;与低年级学生比背书不但可以帮助教师熟悉教材、加深知识的积累,更多地是激发了学生读书的兴趣,在长期的训练后学生的读书意识会加强,习惯也会逐渐养成;与中高年级学生一起出试题,相信在兴趣的驱动下,不但能检测他们的学习成果,还能培养他们思考问题的能力;如果老师有书画功底,不妨与学生合作一副题画诗,老师绘画,学生题诗,或者交换角色,这样把学生创作的欲望调动起来,练起字来就会多了份动力;把课外知识当作乐器考级一样来实施,还可以与老师合影留恋,这样的举措刺激学生多大的兴趣不言而喻——“你的课外知识达到几级了?”也许会成为学生之间流行的话题……这些新奇的想法带来的教学预设是枯燥陈旧的教学方法所达不到的。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就得想尽一切办法让学生需要培养的习惯被“兴趣”打造得良好、坚实。无趣的早读课、枯燥的作文、单调的思考、交差式的阅读,这些的教学效果只在眼前,但学生今后的运用不够自主,不够习惯,不够长久。授之以“鱼 ”不如授之以“渔”。“鱼”与“渔”的区别就在于眼前与长久。

我们并不期望每位学生都能成为作家、播音员、老师或硕士博士这些,但如果他们拥有了良好的习惯和坚实的基础,蓄势待发,一定会有喜人的成绩。因此,尽管“鸭子”不是“老鹰”,但如能努力获取本领,结果总是好的。

当然,素质教育囊括的内容很多,如果在语文教学中只是去关注学生的长远发展而忽略了思想道德教育、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等,这样的教育依然是一个空架子。所以我们应该以“关注长远发展”为前提,灌输思想道德教育,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他们做一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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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谈话拉近师生距离

最近,看了一篇帖子颇有感触。现引用这篇帖子,相信诸位看了定有一些收获。

当孩子们违反纪律、做了错事,我们为了教育孩子,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就会采取许多的方式与学生交流,如:手势、表情、目光、谈话等,其中用的最多的是谈话。大多数老师因为自身的学识、年龄、修养、性格等原因会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谈话风格。谈话风格应遵循儿童心理特点和情感特征。以下几种谈话方式由于老师没有遵循这些原则,导致孩子不喜欢,甚至还有抵触情绪。

唠叼型 某个道理,孩子明明已经知道,可老师仍以为他不懂,唠唠叼叼说个没完,这就把他过于看“低”了。从心理上讲,这种唠叼是一种重复刺激,会在大脑皮层上产生保护性抑制,因此你越说他越听不进,甚至还会冲撞你。

迁移型 把别人身上出现的不良倾向和坏事,不分青红皂白地迁移到孩子身上,想当然地千叮咛万嘱咐,这就把他过于看“坏”了。这显然与孩子们富有的上进心和好胜心是相悖的,从而把孩子的感情推向对立面,造成孩子对你的说教充耳不闻,甚至反唇相讥。

提审型 刚发现一些苗头性的现象,便大惊小怪地对孩子进行提审,并根据主观臆断,把可能性说成现实性,这就把他过于看“死”了。这种草率的行为,极容易使孩子因为你言过其实和妄加推测而产生抵触情绪。

揭丑型 对于确有过错的孩子,有些老师喜欢在上课时训话,或者当着同学、亲友的面数落,这就把孩子过于看“扁”了。这样做会挫伤他希望求得谅解、宽恕的心情,产生逆反心理,可能走向老师愿望的反面,破罐子破摔。

2006-11-4 11:08:00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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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

姜堰市苏陈实验小学宋玉琴

如何实施素质教育其实是个很大的话题,对于“如何实施素质教育” 我只

想谈谈自己其中某一方面的理解。我觉得兴趣是搞好教学的关键,是进行素质教育最重要的前提。具体做法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让学生喜欢你,敬佩你,崇拜你。

我们从事的是育人的事业,只有首先让学生喜欢你这个人,敬佩你的人品、

学识和才干,你才会将学生从他们不知道、不了解或不感兴趣的地方很有魅力地吸引到所教的知识上来。如平等相处,真诚相待,有爱心,有责任心,敬岗爱业,刻苦认真,有高尚的品行,过人的才华,迷人的风采等。任何一个学生对这类优秀教师都是非常喜爱的,一但喜爱上了你,你所教的那门学科他自然会入迷的。现在好多青少年对一些歌星、影星爱屋及乌般地喜爱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二、要有渊博的知识,过人的才华。

作为教师应上知天文,下达地理,古今中外,科学文化(不一定研究得深入),

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特别是你所教的那一科目,更应熟烂于心,甚至有自己独立的见识。且口才出众,情感丰富,具有很强的表现力。如此,在你的课堂上,每个学生面对的是一个有一定表演才华的演员,展现的是色彩非常美丽,故事非常迷人的五彩世界,有谁会讨厌这么动人有趣的授课方式呢?

三、要绘声绘色,声情并茂地教学。

即所谓的情感教学,艺术教学。作为教学工作,再会表演也是次要的,对知

识的主动学习才是主要的。所以,更重要的还是要抓好课堂四十分钟,对课本知识绘声绘色、声情并茂地进行讲述,让学生在情境中学习,在兴趣中思考,在畅想中理解。现在的课本图文并茂,比以前要有趣得多,生动活泼得多,更有各类现代化设施相辅,这就为我们的情感教学、艺术教学创造了良好条件。将书本上的内容转变为自己的知识,将自己和学生融入一个真实的境界中去,师生共同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接受美的熏陶。如此进行教学焉能不受学生欢迎?素质教育中的美育也随之完成。

四、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四十分钟从始至终全神贯注地认真听一个人讲述,对于成年人来说也是比较困难的。为此,我们必须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以随时调节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心理状态。在这一方面,好多有经验的教师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问答法、故事法、讨论法、表演法、实验法、情境法、释疑法、电教法等,很是丰富多彩,风趣有味。而且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一课一法,堂堂出新,法法有效。在新鲜趣味中,学生既掌握了所须掌握的知识,又锻炼提高了他们的思维能

力。学生自然欢喜不己,哪会有什么厌烦之感产生?当然对那种华而不实,只图表面文章的教学我们是竭力反对的。

五、联系社会,关注生活,结合现实,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本来,我们现在中小学所开设的十几门功课,几乎涵盖了人类历史社会、自

然科学、人文艺术等所有方面的知识,里边有意义、有价值的内容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层出不穷,但是它毕竟没有我们现实生活中那些知识和现象更具有吸引力,为我们每个人所热心关注,而且我们学习它们的目的也在于为现实生活和社会服务。所以,教学和现实的结合,就成为我们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一个规律。同时,也只有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学生才会把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才会更有效地激发他们求知的兴趣,产生不断进取的动力,并在实践中检验这些知识的正误。如对好的流行歌曲的欣赏,对加入世贸有关问题的讨论,文学作品的创作,数学原理在生活中的应用等等。如若真的这样进行教学,我们的教学还怕达不到理想效果吗?脱离社会的知识再好也是无用的,教育的根本目的也就在于此。

 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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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iqijun在2006-11-4 11:08:00的发言:

提审型 刚发现一些苗头性的现象,便大惊小怪地对孩子进行提审,并根据主观臆断,把可能性说成现实性,这就把他过于看“死”了。这种草率的行为,极容易使孩子因为你言过其实和妄加推测而产生抵触情绪。

这是做老师最容易犯的错!不管对与错,先自以为是批评一番再说!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可想而知,也难怪很多老师感慨:现在的学生越来越不尊重老师了!请问问你自己:你又几时蹲下身跟学生平等对话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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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iqijun在2006-11-4 11:08:00的发言:

让谈话拉近师生距离

最近,看了一篇帖子颇有感触。现引用这篇帖子,相信诸位看了定有一些收获。

当孩子们违反纪律、做了错事,我们为了教育孩子,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就会采取许多的方式与学生交流,如:手势、表情、目光、谈话等,其中用的最多的是谈话。大多数老师因为自身的学识、年龄、修养、性格等原因会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谈话风格。谈话风格应遵循儿童心理特点和情感特征。以下几种谈话方式由于老师没有遵循这些原则,导致孩子不喜欢,甚至还有抵触情绪。

唠叼型 某个道理,孩子明明已经知道,可老师仍以为他不懂,唠唠叼叼说个没完,这就把他过于看“低”了。从心理上讲,这种唠叼是一种重复刺激,会在大脑皮层上产生保护性抑制,因此你越说他越听不进,甚至还会冲撞你。

迁移型 把别人身上出现的不良倾向和坏事,不分青红皂白地迁移到孩子身上,想当然地千叮咛万嘱咐,这就把他过于看“坏”了。这显然与孩子们富有的上进心和好胜心是相悖的,从而把孩子的感情推向对立面,造成孩子对你的说教充耳不闻,甚至反唇相讥。

提审型 刚发现一些苗头性的现象,便大惊小怪地对孩子进行提审,并根据主观臆断,把可能性说成现实性,这就把他过于看“死”了。这种草率的行为,极容易使孩子因为你言过其实和妄加推测而产生抵触情绪。

揭丑型 对于确有过错的孩子,有些老师喜欢在上课时训话,或者当着同学、亲友的面数落,这就把孩子过于看“扁”了。这样做会挫伤他希望求得谅解、宽恕的心情,产生逆反心理,可能走向老师愿望的反面,破罐子破摔。

教育学生是一门艺术,追求更人文更有效的教育方法,是我们做老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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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20:46:00 顶部
夏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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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倦怠

教书的倦怠,大致出现在两年或三年后,这时正好是一个新教师开始感觉不再的时候,自觉该遇到的都遇到过了,该学会的东西也都学会了,教育教学过程不再有新鲜感,整日里重复着备课、上课、批作业、订正、辅导之中。当一个人感觉在机械重复做事时,倦怠就不可避免。这时,继续工作惟一的支撑点就是为了生活。

然而,各人产生倦怠的原因并不相同,要解决倦怠问题必须各自反省,搞清产生倦怠的原因。方法很简单,只有弄清是什么让你觉得最烦的,这烦恼事就是造成倦怠的最大原因,排除它,我们就能会再生新意,又会充满激情。

我是从下面几个方面做的

一.关爱学生,幸福自己

优秀教师,之所以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充满希望,感到幸福,就是因为他们都具有关心爱护学生的良好美德和思想境界。他们把关爱学生作为自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自己主要的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够从工作中获得乐而忘忧的源源不断的动力。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做教师要克服职业倦怠感,获得幸福感,就要学会关爱自己的学生,使自己在关爱学生中,在学生的成长中获得快乐与幸福。

关爱学生是对学生的成长寄予良好期待的态度和行为。它不同于一般的对学生的尊重和信任,而是高于对学生的尊重和信任。要关爱学生,就要求我们:经常的把学生放在心上,体察他们的酸甜苦辣,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为人、处事等各方面的健康发展,同情学生的痛苦与不幸。当学生的身心、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挺身而出。当学生遇到困难或挫折时,能够给予及时的鼓励,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他们成功……。总之,一句话:一切为了学生!与学生同喜,与学生同忧。

当过老师的教育部周济部长曾寄语广大教师:当老师的,要真正把教书育人作为最幸福的事情。的确,只有我们树立了关爱学生的情感和信念,并将其作为一种自觉行动落实于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当中,我们才能做出优异的成绩,才能为学生所爱戴,才能为社会所称道,才能真正从中体验到做教师的幸福与快乐。

二.读好书 驱倦怠

做教师久了,特别是教同一个年级、同一门学科久了,往往觉得每天都在做重复性的工作,由于对本门学科比较熟悉,所以觉得没有挑战性了,除了重复性的工作以外,就是倦怠了。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有句名言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其实,对任何一个学生的教育方法都不可能完全相同,即使教同一课也会有许多不同的方法。倦怠,其实就是思想停滞的表现。一旦产生倦怠,必须及时警醒自己。这个时候我往往会静下心来,认真梳理一下自己的思想,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努力寻找解决的办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读一本好书,不断充实自己。读好书,找出自己与名家的不足,改变自己幼稚的想法,提升自己的理念,不断改善教育教学的方法。从而在读书中寻找乐趣,寻找幸福,并依靠不断给予我营养的书驱走弥漫在我思想上的倦怠烟雾。

三.寻找成功感

一是要调整心态,克服自卑与自傲心理。教师的职业是个清苦的职业,是个奉献的职业,不能与大官相比,也不能与富商相比。教师的收入和地位仍然不是很如意,老师的工作不是社会全部人能理解,这些暂时现象你必须接受,因为你抱怨也好,苦恼也好,自卑也好,都无法一下能改变得到。要像魏书生一样做个大度豁达的人,遇到烦恼的事情放开点,不要抱怨自己的运气不佳,境遇太差,把成败归咎于客观条件,而忽视了主观能动性。教师劳动的收获,是精神产品上的收获,是个短期无法看见效益的收获,认识这个特点,你要能细细体会自己感觉到的成功的欢乐。看到自己培养的人才在各条战线上为党为人民做着实实在在的贡献,哪一位教师能不感觉到幸福、自豪呢,在幸福中又怎么可能心生倦怠呢?

二是要有兴趣。教师的职业烦琐、细腻,只要肯做就无休无止,有做不完的事,讲不完的课,教不完的学生。一个人长时间地投入在一个工作中,把压力重重地压在自己两肩而不堪重负。要想抛开压力,最好就是找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去做,可以为文,可以做事,可以读书,可以锻炼,可以活泼一点,可以朴素一点,可出可入,可庄可谐,总之挖掘出自身潜能,辉闪自己长处,心生自豪,心生荣耀,心生自强,在成功中你又有什么可能倦怠呢。

2006-11-6 19:46:00 顶部
郑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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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如子!为有这种精神的老师而喝彩!
2006-11-6 19:53:00 顶部
顽石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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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五):

面对职业倦怠,我们怎么办?

点此打开链接!一丝之累以至于寸,累寸之积遂成丈匹
2006-11-6 21:20:00 顶部
雪映梅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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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职业倦怠,“小”教师应该是继续倦怠下去,哪怕是没表现出来,但他的心里一定是很“倦怠”了。“能”老师应该会努力克服被动的教学观,但不一定是发自内心的从学生的角度去改变。“好”老师应该不会产生职业倦怠,哪怕有一点,那也会很快被删除,因为“好”老师是在享受教育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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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7 12:08:00 顶部
郑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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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水你能拿多久?拿一分钟,你一定觉得没问题;拿一个小时,可能觉得手酸;拿一天,你可能会出问题。其实,这杯水的重量没变,但是拿得越久,就觉得越沉重。

这就像我们承担的压力一样,如果我们一直把压力放在身上,不管时间长短,到最后我们就觉得压力越来越沉重而无法承担。我们必须要做的是,放下这杯水休息一下,然后再拿起这杯水,如此,我们才能够拿得长久。

事实上,无论对于工作中还是生活中的压力,我们都要学会适当的放手。放手之后做什么?当然是学会调整自己,因为我们的目标是在调整中更好地走想成功的!

2006-11-7 20:13:00 顶部
雪映梅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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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郑素琴在2006-11-7 20:13:00的发言:

一杯水你能拿多久?拿一分钟,你一定觉得没问题;拿一个小时,可能觉得手酸;拿一天,你可能会出问题。其实,这杯水的重量没变,但是拿得越久,就觉得越沉重。

这就像我们承担的压力一样,如果我们一直把压力放在身上,不管时间长短,到最后我们就觉得压力越来越沉重而无法承担。我们必须要做的是,放下这杯水休息一下,然后再拿起这杯水,如此,我们才能够拿得长久。

事实上,无论对于工作中还是生活中的压力,我们都要学会适当的放手。放手之后做什么?当然是学会调整自己,因为我们的目标是在调整中更好地走想成功的!

道理分析得真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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