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帖
对数学新课堂中几个不严谨现象的分析思考
数学具有抽象性、严谨性和应用的广泛性这三个基本特点,作为数学的基本特点之一的严谨性指的是:在数学中,每一个定理、公式都要严格地从逻辑上加以证明以后才能够确立,获得承认;数学的推理步骤严格地遵守形式逻辑诸法则,以保证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导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是在逻辑上准确无误的。“数学鲜明地区别于人类的其他所有知识体系之处在于,它坚持从作为必要条件的、以阐明的公理出发进行演绎证明,得出可以被接受的结论。”①正是数学的严谨性使数学在整个科学文化领域声名显赫。
然而,新课标引领下的数学课堂,虽然学生思维活跃,课堂活泼生动,但是,数学严谨的特性却逐渐被忽视,数学课堂中经常出现不严谨的现象。
现象之一:多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往往缺少相对应的信息。
小学数学人教版新课程中,新授内容往往伴随着主题图,许多相关的数学知识渗透在每一幅主题图中。教师指导学生从这些资源中选择一定的信息,提出数学问题,并围绕有价值的问题进行探讨。主题图的运用无疑是有效的,学生积极地参与了课堂教学活动,给数学课堂带来了勃勃生机。
但是,由于主题图信息的多样性,它在运用中却不尽完美。
人教版小学数学第四册解决乘加两步计算问题的教材中有这样一幅主题图:跷跷板乐园里,有三个跷跷板,每个跷跷板的两头分别坐着两个小朋友,周围还有七个小朋友在看。我曾听过几堂该内容的课,教学过程一般是这样的:
首先,在寻找信息的环节,学生会寻找到很多的信息,一部分为有效信息,一部分为无效信息。接着,教师选择“有三个跷跷板;每个跷跷板上有四个小朋友;还有七个小朋友在看”这三个信息,要求学生根据信息提出数学问题,最终解决“跷跷板乐园里一共有几个小朋友”这个有价值的数学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一般最先出现的方法就是“3×4+7=19(个)”,也有学生分步计算:“3×4=12(个),12+7=19(个)”。接着,由于对多样化方法的倡导,学生又会出现“2×6+7”(跷跷板上的小朋友2个一组,有6组),“2×9+1”(所有孩子2个一组,还多1个),“4×5-1”(所有孩子4个一组,还少一个),“3×4+3+3+1”(看的小朋友分成3个、3个、1个三部分)等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些方法的出现,充分体现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地位,学生思维的火花正在不断闪光。
但是,这些多样的方法是否符合数学解决问题的逻辑要求呢?让我们从问题的构成和解决来看。“构成问题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想要达到的目标,围绕目标的相关信息以及给定信息与目标之间的障碍。所以,解决问题实质上就是超越已知信息与问题目标之间的障碍,建立已知信息与问题目标之间联系的过程。”②也就是说,任何数学问题的解决所运用的任何一种方法必须有相应的信息作为前提条件。换句话说,多样的方法的提出必须具备相应的信息。
然而在教学中,学生寻找到的信息虽然很多,对解决问题有用的信息却不多,经教师提炼后的有用信息则更少。上例在解决“跷跷板乐园里一共有几个小朋友”这个问题时,提出的多种方法中需要的很多信息是原来并未找到的。例如,用“2×6+7”的方法就必须有这几条信息:“每个跷跷板的每一头坐着2个小朋友;三个跷跷板共有6头;有7个小朋友在看”这三条信息。而“3×4+3+3+1”这种方法则更是把看的小朋友分成了3个、3个、1个这样三份。这里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用到了并不曾寻找到的信息,也就是说,他解决问题的方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错误的,因为他的方法没有前提条件。但是,由于建设开放性课堂的需要,教师却在课堂教学中或多或少地鼓励着这种“错误的多样化”,这显然是不可取的。作为教师,在培养学生解决问题方法多样化能力的同时,一定要强调方法必须以已知的信息,也就是条件为前提。因为,离开了解决问题所需要的前提条件,数学问题的解决就好比是空中楼阁,经不起推敲。
不只是主题图,其它的情景图,或是各种数学信息的选取中,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在一堂二年级的数学课中,教师出示“玩具汽车29元、足球47元、玩具火车头24元”这三个信息,要求学生在这些信息中选择需要的信息并提出问题。有一个学生提出了“一个足球比一辆玩具汽车贵18元,玩具汽车29元,足球要几元?”这个问题。该生在已知信息“足球47元、玩具汽车29元”中求出一个新信息“一个足球比一辆玩具汽车贵18元”,再用这个新信息和其中一个已知信息“玩具汽车29元”组成条件反过来去求已知信息“一只足球47元”。很明显,这是不符合题意的。这样的学生很聪明,可往往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面对这样的回答,教师在赞赏学生会动脑的同时,也必须指出他的错误所在。但是,在赏识教育的理念下,我们听到的只有掌声。
现象之二,多样的方法在形式多样还是本质多样上区别不清。
在开放性的课堂中,问题的解决方法变多了,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时候连教师也不曾想到过。排除信息不够完整的解决方法,多样化的方法经常会呈现出下面几种形式:分步或综合、交换位置、算术法或方程法等。那么,这些正确的解决方法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多样化呢?
例如,在解决上述“跷跷板乐园里一共有几个小朋友”这个问题的许多方法中,有这样两种方法:“3×4+7=19(个)”、“3×4=12(个),12+7=19(个)”,这两种方法的思维过程都是“先求出三个跷跷板上有几个小朋友,再求出跷跷板乐园一共有几个小朋友”。它们只是表达形式的不同,是分步列式解决和列综合算式解决的不同。又如在《最小公倍数》这一内容的教学中,也会出现类似下面的情况。教师要求学生尝试求6和9的最小公倍数,然后选择了不同的方法板书到黑板。方法一,从小到大列举出6和9的倍数,找到第一个公有的倍数,也就是最小公倍数18;方法二,相交集合表示6和9的倍数,找到最小公倍数18;方法三,用短除法求解,得到3×2×3=18。这里,方法一和方法二也只是同一思维的不同表现形式。
除了表现形式不同的方法之外,有的多样化方法也只是思维次序的不同。如解决“一辆公共汽车上原来有23个人,车到站了,下车8人,上车11人,现在公共汽车上有几人?”这样一个问题,有下面两种解决办法:“23-8+11”、“23+11-8”。尽管这两种方法暴露出的思维过程是不同的,但是,这两种方法没有思维本质的不同。在现代城市的无人售票公交车上,上下车是同时进行的,只不过数学出于表达的需要,必须安排出先上还是先下的次序,才能保证计算的顺利进行。这类多样化方法,归类为算法多样化更为合适。
其实在低段的解决问题教学中,由于信息的单一,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比较单一。如求“跷跷板乐园的人数”这一问题,如果不再提炼新的信息的话,只有“4+4+4+7”这种方法与“4×3+7”的方法属于异质思维产生的多样化方法。作为教师,在认可那些多形式的解决方法的同时,要分清所谓多样化的方法究竟是思维本质的不同还是仅仅是同一思维的不同表现形式,多肯定异质的多样化思维。但是,在课堂中,这些思维层次不同的方法得到的评价一般都是单一的,雷同的。试想,如果异质思维产生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得到更为有效的激励,学生的创新能力又如何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现象之三,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教学素材也会存在设计上的不严密。
还是上面提到的“跷跷板乐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