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学习参考材料: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范围内具有教师职业特点的行为规范和职业要求。教师道德主要是以行为原则和规范的形成表现出来的。由于教师长期从事教学活动,有着共同的劳动方式,经受着共同职业训练,因而有着共同的职业习惯和传统的职业心理。教师既要传授知识,又要为人师表,从而产生了特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献身教育,甘为人梯 献身教育,甘为人梯,是人民教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的高尚道德境界的具体的表现。它是履行师德要求的思想基础和前提条件。这是说,只有首先具备这一道德感情的信念,才能做到自觉履行其他师德规范,为人民教育事业尽责尽力。 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率先垂范是为人师表的重要表现。常言道,“身教重于言教”,人民教师应该表里如一,言传身教。如果教师言行不一,说得漂亮,做得很差,这样的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没有威信的,而且会对他们心灵产生极坏的影响。每个优秀的人民教师应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师德修养,在政治觉悟、思想境界、道德情操方面都应成为学生的楷模。率先垂范,这是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要求。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是调整教师与学生相互关系的师道规范。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是教师的天职。热爱学生,是教师在一种道德责任感的驱使下对学生发自内心的诚挚的亲密感情,它也是一种社会的感情。这种感情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对未来所表示的关注和寄托。 热爱学生并不是对学生溺爱、迁就和放纵,而是要从各方面严格要求学生,热爱与严格要求是并行不悖的。 四、精通业务,学而不厌 严谨治学、精益求精是处理教师与教学劳动关系中的教师道德规范。勤奋学习,精通业务,掌握教学规律,是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关键。“道之未闻,业之未精,有惑不能解,则非师也”。 五、互相学习,团结协作 提倡在教师之间彼此尊重、相互学习的良好道德风气,同一学科的教师,可能毕业于不同的学校,教学时间有长有短,教学方法各有不同;他们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也有高有低,有强有弱,这是正常现象。同事之间有实际差别,这是客观存在。特别是同一学科的教师,要从教好学生这一共同目标出发,不要拆台,互不服气,要相互学习,互相帮助,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共同提高。同事之间真诚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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